近年来,许多大学和科学研究院改变了职称评定方式,强调了科研成果的重要性,从而加大了研究论文在职称评定中的比重,将科研论文的数量直接与职称评定相结合。使用法(哲学)的理论和方法分析经济法的主体、行为、责任等概念的范畴。
这是基于法律(哲学)的观点研究经济法问题的基本途径。从以往的研究来看,绝大多数经济法论者选择这条路线分析问题,其目的在于为经济法的理论和实践寻找更深入的理论资源。以经济法的主体范畴为例,法(哲)理学水平的市民社会、利益关系以及“权利-权力”关系等理论和方法为科学认识经济法的主体体系提供了重要的理论框架。
具体到经济法主体的范畴研究,这些理论和方法的应用都集中体现在经济法学术的共同体上。总体来看,受西方市民社会理论的影响,经济法的主体理论研究形成了“国家-社会中间层-市场”三元框架和“国家-市场”二元框架的学术主张分别占据“半壁江山”的局面。其中,“三元框架”是根据传统的利益关系分析法形成的,“二元框架”是在分析法律主体的权利(力)结构后建立的。经济法的论者的研究方向和分析方法虽然不同,但是根据这个得出的结论是不同的,但是都是基于哲学和法(哲)理学的思想和观点来分析和论证理论主张。